省人大代表王峰履职参加济宁市文物保护执法检查
发表日期:2024-11-04 11:12:28 文章编辑:admin123 浏览次数:926
近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济宁,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集团总经理王峰作为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省人大代表王峰作为检查组成员,检查期间深入到济宁市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考古机构及考古现场等,实地检查文物现状,深入了解文物保护修缮、日常管理、活化利用等情况,在座谈会上,听取济宁市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并积极建言献策。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积极推动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加强保护机构建设,深刻汲取重大文物灾害事故教训,强化文物保护执法督察,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双赢。要认真落实“两创”方针,加强对文物资源的挖掘研究,积极实施文物保护展示利用工程,让更多文物活起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执法检查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各项责任,严厉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行为,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省人大代表王峰在检查过程中,充分履职尽责,不仅关注文物的现状,更着眼于文物的长远保护与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不断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确保文物安全无虞,为后人留下宝贵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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